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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评审2026-2027学年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0    点击数:

2026级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6级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500元/月、370元/月、30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学院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二等和三等人数在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各学院可自由分配。详细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此部分名单会单独在资助助理会议上提供给各班资助助理)。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班级评审小组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

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5.各班应及时提交阳光生资助材料。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10月9日至10月12日)

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通过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给班级负责人(系统与纸质务必同时提交,系统里申请理由150-200字,务必认真填写。):

1.附件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附件4: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原则上应提供受灾证明,如媒体宣传报道、受灾照片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3)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证明(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4.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截图。

5.其中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9)。(注意提醒申请同学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区别,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不再申请校园地贷款。)申请贷款的同学在信息门户申请时务必勾选并提交材料。

第二阶段:班级、学院逐级审核(10月13日至10月15日)

1.班级审核:班级成立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小组(下称“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未参评的班委和群众代表等奇数人员组成(至少5人),并于班级评审会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评议小组名单公示在班级群。班级评审会上评议小组对报名同学进行讨论,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谈话(附件8)、审核并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在附件4,该表A4纸双面打印成一页,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申请人与班主任须签字,评议小组成员签在班主任之后)。其后,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确定阳光计划成员评定的等级,并填写《班级申请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5)、《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阳光服务部负责同学。

2.学院审核:各班级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在提交最终版材料前在班级群及时公示班级2026-2027学年阳光生名单。学院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参照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学院审核(主要审核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申报),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评审前当学年阳光生名单和信息学院中央系统导出特殊困难群体情况反馈表,并通知提醒意向申报同学及时申报,参与评选流程。

第三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10月20日至10月22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10月20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10月21日-10月22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学院最终审核结果应在相应范围内公示。之后为学校复核材料、审批阶段。

资助落实阶段:

1.贷款审批:预计10月下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新生部分)从11月份开始发放。

六、其他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6-2027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3.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电子学籍卡”模块中的数据为准,请各班资助助理提醒班级同学认真审核“电子学籍卡”相关信息,如有更新或出入及时修改更正。

七、材料提交

请各班级务必将相关材料统一整理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1.所有申请阳光计划成员的同学均需交《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4),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有证明材料的统一装订在一起;

2.所有申请2026-2027学年阳光计划成员的同学均需交《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3.申请的贷款的同学需交新申请贷款材料(附件9);

4.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班级申请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5)、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及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确认表(附件7)。

5.2026-2027学年申请阳光计划成员,班级评审会前,提前打印信息学院2026-202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谈话记录表(附件8),评审会上谈话后由评审小组现场记录谈话内容,签名确认。

6.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公示名单,并在10月12日前填写在线文档https://www.kdocs.cn/l/cucfrhitBfSv

以上凡需签字的材料请一定要手写签名,除此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签字的需清晰电子版签名插入。

注意:以上材料请各班级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收集汇总完,整理打包后(每个人一个文件夹,姓名+等级),压缩包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xx级xx专业xx班级+2026-202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材料”发送至阳光服务部负责人邮箱,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交至阳光服务部各年级负责人(纸质版最迟10月15日中午12点前提交)。

 2026-2027学年信息学院阳光成长计划评审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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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


初审:苏  祺

复审:张 彧

终审:宋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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