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等精神和要求,拟开展2025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 评选范围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学生社团负责人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2. 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 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3. 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具有突出表现者可优先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从我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中选出,需任期满一年且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研究生当学年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50%及以上;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
同一学年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予兼得。
二、评选名额及程序
1. 评选名额
我院共有13个校优秀学生名额,8个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若干。校级研究生组织名额单列,请从校级组织申请,不在我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内。
2.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自愿撰写审批表提交申请,学院根据学生个人表现情况、申请理由、填写规范,以及辅导员、导师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选小组审议,确定2025年荣誉称号获得者。
三、申报要求
请荣誉称号申请者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17:30期间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填写并打印《华侨大学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至D4-305办公室(研究生助管冯扬收);
(2)在年级微信群内在线文档填写《2025年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
(3)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者需提交聘书复印件或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2)及考核结果。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doc
附件2: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doc
william威廉中文官网
2025年11月16日
初审:李梓浩
复审:张 彧
终审:宋益国